滿貫集團爲達到恆久優良、專業及有效率的管治,本公司採取以下管治機制措施:
一、公司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已經接受由法律顧問的培訓,以詳細了解上市公司董事及管理層應盡的責任、相關法律守則及熟悉上市的責任等;
二、在2018年,滿貫邀請獨立内部控制顧問,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統及程序,以控制風險,審查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的整體充分性:
- 外聘法律顧問,向其徵詢相關法律意見,並向董事、管理人員及相關員工提供法律培訓,使集團在相關方面運作順暢;
- 如有需要,集團會咨詢外聘審計師、律師、内部控制顧問等專業人士,以確保公司運作嚴格符合法律規定;
- 集團委任資本公司申萬宏源(香港)有限公司為合規顧問,以確保集團符合一切上市規則;
- 集團委任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,加入公司董事局(“董事局”),並確保公司的管理獲得持續有效性;
- 集團成立審核委員會,以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皆為成員,以定期評估集團的財務報告程序、内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系統的有效性,並監督審核程序。